贵州省2008年高考体检即将开始截止日期为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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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金阳时讯 2008-3-19 18:18:45 |
金阳时讯消息 记者昨日从省招考中心获悉,我省2008年高考体检即将开始,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前。 省招考中心提醒,在体检过程中,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义,应向县级招生办提出体检复查书面申请,经同意后,可由县级招生体检工作组安排复查;经复查后还有疑义的,由县级招生体检工作组上报市级招生体检工作组,再由市级招生体检工作组指定医院进行复查,体检结论由医院向委托体检的招生体检工作组出具,不向考生和家属出具,非指定的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。 省招考中心强调,招生体检工作应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设施、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承担。体检场所要与医疗场所分开,有独立的工作范围。而且,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,均应进行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验。招生体检费按每生30元标准收取,不得另行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,其收费只得用于招生体检工作,不得挪为他用。 对于残疾考生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,要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体格检查表的要求认真填写,并按规定的表格要求填报,同时附上相应的客观检查资料。 (记者 李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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